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依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,夫妻双方离婚的时候,就需要处理好子女抚养权的问题,如果子女抚养权确定后,不抚养子女的一方是需要支付抚养费的,那么合肥孩子抚养费的规定是怎样的?
孩子抚养费的规定是什么
依据我国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,抚养费的给付一般是由父母双方共同协商确定的,如果协商不成的,由人民法院依据有一定的准则进行判决。
相关法律规定
《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》
7、子女抚育费的数额,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。
有固定收入的,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。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,比例可适当提高,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。
无固定收入的,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,参照上述比例确定。
有特殊情况的,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。
8、抚育费应定期给付,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。
9、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,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。
依据我国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,抚养费的给付一般是由父母双方共同协商确定的,如果协商不成的,由人民法院依据有一定的准则进行判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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